技术知识
2017年3月7日,修订后的《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》在住房城乡建设部官网正式公布。以下简称《办法》
修订后的《办法》,针对当下建筑设计招标投标的问题,共有12项重大调整:
1、扩大“可不招标”范围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可以不进行招标:
1)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;
2)对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,并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;
3)建设单位依法能够自行设计的;
4)建筑工程项目的改建、扩建或者技术改造,需要由原设计单位设计,否则将影响功能配套要求的;(新增)
5)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。
2、取消招标备案
新修订的条文中,取消了“依法必须招标的建筑工程项目,招标人自行组织招标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的,应当在委托合同签定后15日内,持有关材料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”的规定。
以后,无需再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。
修订后的《办法》,针对当下建筑设计招标投标的问题,共有12项重大调整:
1、扩大“可不招标”范围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可以不进行招标:
1)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;
2)对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,并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;
3)建设单位依法能够自行设计的;
4)建筑工程项目的改建、扩建或者技术改造,需要由原设计单位设计,否则将影响功能配套要求的;(新增)
5)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。
2、取消招标备案
新修订的条文中,取消了“依法必须招标的建筑工程项目,招标人自行组织招标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的,应当在委托合同签定后15日内,持有关材料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”的规定。
以后,无需再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。
- 上一个:浅谈建筑工程防渗漏技术与措施
- 下一个:建筑设计和历史意识